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2024年实行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增强博士生考核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行政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党委负责人、相关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少于5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1人,负责学院的博士生招生领导工作。
(二)各二级学科专业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的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面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负责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原则上由业务教师担任,负责面试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以及协助安排其他有关事宜。面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面试录音及录像应妥善保存一年,以备查验。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各面试小组对考生的面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考核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考核结果提出的质疑,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材料审核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根据招生简章中列明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第一阶段形式审查,之后按二级学科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从申请人的专业背景、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等方面对已通过第一阶段形式审查的考生进行资格遴选,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选。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12月15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已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均可参加综合考核。(查询网站链接: https://gp.sysu.edu.cn/)
(一)资格审查
面试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供我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应届生出示学生证原件、往届生出示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
3. 应届生出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原件,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面试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二)面试
面试将于2023年12月22-24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 面试考核办法
面试按学科(专业)分组进行,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内容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 面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考核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100分)、业务课(200分)、综合能力(300分)三个部分组成,总分600分。综合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每位考生的考核总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30分钟(含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面试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则综合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总分、综合能力成绩都相同,则业务课成绩高者优先;如总分、综合能力成绩、业务课成绩都相同,则外国语成绩高者优先。
(三)录取及改报志愿申请
1、总成绩为3个科目成绩的总和。各学科方向各导师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改报志愿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四、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生招生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胡老师
咨询电话:020-39339971
Email:hulixia@mail.sysu.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B202办公室(邮编510006)
招生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网站(http://gp.sysu.edu.cn/)“研究生教育”栏查看。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