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21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公布我院2021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奖项情况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院拟推荐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博士: 学院确定拟推荐名额4人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1人 |
博士3万/人/年 |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新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下达的名额为拟推荐名额,全校差额评选,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
学术学位硕士: 学院确定拟推荐名额3人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1人 |
硕士2万/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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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 学院确定拟推荐名额0人 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1人 |
注意事项:根据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2020年11月会议精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分为【学院确定拟推荐名额】、【学院可推荐竞争名额】两类。
2.捐赠奖学金
项目 |
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
2021级硕士生3人 |
直博生15000元/人 硕士生10000元/人 |
详情见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要求(附件1) |
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
全校共2人 |
10000元/人 |
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正常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
二、评选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新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捐赠奖学金:符合捐赠方要求的研究生(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根据《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详见附件4) 第五条 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无有损学校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并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前一学年度应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学生公益活动的经历由组织公益活动的单位或者公益活动服务的对象进行认证,原则上须在i志愿系统记录。
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的,公益时数不低于40学时/学年并提供证明材料。
6.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前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7.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助理、科研助手等工作任务并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四、评选标准
根据《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详见附件4)第十条 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的评选标准为:
1.努力学习、学业成绩优秀,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和选修课课程考试成绩优异。
2.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有重要科技成果者(需经有关部门认证);或作为正式代表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并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成果;或被收入会议成果并已公开发表;或成果虽未公开发表但其学术结论或试验结果已被有关部门鉴定或采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应;或在社会工作、文艺、体育及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并获相关部门认可者。
社会工作与实践指本学年内在学术、文娱、社会等方面的课外活动中,获国家、地方、学校或学院等的认可;社会工作主要指在校担任面向学生的无报酬的工作,社会兼职不算在内。社会贡献及社会工作与实践在评审时计分,累计总分不超过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累计总分的20%。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拟申请项目相应的申请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各文件命名:“硕/博+年级+姓名+所申请奖项名称+对应文件名”。并提供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1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获奖、科研成果、公益时证明以及各种有必要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为pdf格式,命名:“硕/博+年级+姓名+对应文件内容”。请勿更改所有表格样式。
个人提交至各班班长处,各位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填写各申请奖学金对应的汇总表,并于10月9日晚上12点前发送至邮箱DLXYYJS@163.com,邮件主题:xx年级xx班奖学金申请材料。邮件内容包含:个人的电子版材料与各申请奖学金对应的班级汇总表。请勿更改所有表格样式。
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与电子版相同,请各位同学装订好纸质版材料于10月9日下午17点前交至学工部。申请表格需双面打印,签名处请手写,请勿更改表格样式,并确保拟申请奖学金的申请表已交由导师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特别说明:所提交参评材料需一致,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不一致的,以电子版为准。
每位同学只申请一项捐赠奖学金即可,一般根据条件统一评比各类捐赠奖学金。
特别提醒: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8日晚上12点前。
2.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3)评议:
预计10月9-10日召开评议会审议初步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公示:
学院预计10月10-15日公示初步推荐名单,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实名提交书面申请至邮箱DLXYYJS@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奖学金公示结果异议”。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议。
六、参评成果提交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产生且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各单位;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如有重复使用者,一经核实,取消参评资格;
3.提交材料要求:
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要求:《中山大学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1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公益时证明以及各种有必要的证明材料等。
捐赠奖学金请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公益时证明以及各种有必要的证明材料等以及按照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出版刊物以SSCI、SCI收录及《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中文一级学术刊物名录》(附件4)优先;
(2)发表在英文刊物上的学术论文,申请人须提交论文首页及DOI链接(Available online或正式刊出);
(3)发表在《地理学报》上的学术论文,申请人须提交论文清样或正式刊出论文的首页及出版当期目录;
(4)发表在其他中文刊物上的学术论文,申请人须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正式刊出论文的首页;
(5)会议论文以收录在正式发表的会议论文集(必须有书号)为准,仅收到会议邀请函不能记为本次参评的成果。
如本人是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请在相应信息后( )备注情况。
5.申报材料中专利的认定要求:
(1)原则上以专利获得授权为准,须提供专利权书扫描件;
(2)专业学位硕士生因学制两年,专利申请即可,须提供专利申请相关资料为证,已获得授权项目者优先。
6.其他奖学金的要求参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及捐赠方的具体要求(附件1)
七、最终解释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为准。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21年10月8日